爾來民意的共識不斷提高酒後駕車的罰緩,使酒後駕車規定日趨嚴格。
依現行規定而言
如果飲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車輛酒精濃度達0.15到0.25,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將被開罰並扣車
機車駕駛者將被開罰1萬5至9萬
汽車駕駛者將被開罰3萬至12
倘具表明拒絕酒精測驗或消極不配合者,將被開罰18萬
另汽車如有隨車人員亦同開罰新台幣600元(滿18歲)
如果飲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車輛酒精濃度達0.25以上,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將被開罰並隨案移送法院
上述說明在飲酒後駕駛動力交通遭警方攔查遭可能面臨接受酒精測驗或拒絕酒精測驗兩種情況。
但若是發生交通事故則僅能接受酒精測驗且不論酒精值如何,將可能面臨移送法院之風險。
因此在此呼應各位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酒駕在當今社會為零容忍。
PS如果飲酒騎馬上路將不受限酒後駕車罰則所規範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